開車“摸胸”被罰200元,記3分?梧州交警辟謠! |
2020年08月29日 08:45 來源:南國早報客戶端 編輯:陳麗婕 |
近日,一張“交警處罰”短信截圖在微信朋友圈流傳,其內容是司機開車時,右手摸女乘客胸部,因有損梧州形象而被罰款200元,記3分。然而,警方調查發現,這是鐘某等3人故意造謠的。目前,梧州市龍圩公安分局對3人作出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。 ▲開車注意力不集中的資料圖片 這條短信內容是以“梧州交警”的名義,稱車主的小型汽車桂DBQXXX于2020年8月18日 18:30分在梧州市龍圩區西南大道路段,被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:駕駛機動車將右手放至副駕駛一女乘客的胸口,有損梧州市形象,記3分,罰款200元,要求在30日內接受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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